常州个人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2021-01-09 14:02发布

2条回答
wxd121212
1楼 · 2021-01-13 02:16.采纳回答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温馨提示:只要满足其中一条就可以申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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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名满天下
2楼-- · 2021-01-12 19:02
您好,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一)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在本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用于支付租赁本市自住住房房租的; (四)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职工的; (五)失业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不在本市或户籍迁出本市的; (七)出境定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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