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住房公积金提取公司都有哪些?

2019-02-17 18:56发布

1条回答
EMMA WANG
1楼 · 2019-02-24 17:28.采纳回答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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