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公积金抵押贷款办理有什么条件?

2020-01-26 19:03发布

2条回答
林晓桐
2楼-- · 2020-02-05 02:16
需要条件如下: (1)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能够按规定的缴存基数、比例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2) 具有公积金核心认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等自住住房消费的证明; (3)借款人需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能超过其所提供收入的50% (4)能够提供公积金认可的贷款担保 (5)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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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gh Sun
3楼-- · 2020-02-04 22:44
你好,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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