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是什么?

2020-07-30 19:25发布

2条回答
张之忽
1楼 · 2020-08-07 09:44.采纳回答
你好,迪庆公积金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的;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内未再就业的; 3、户口迁出迪庆州境内或出境定居的; 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房屋类提取材料:   1、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一次性付清房款的(含经济适用住房)   职工同时购有几套住房的,由本人确定其中一套的相关资料作为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依据。需提供的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提取证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后的购房合同(以下简称购房合同)、付款发票。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资料:本人提取申请、身份证件、单位提取证明、购房合同(协议)、契税完税发票。购房一年内的提取时限以契税发票上的时间为计时依据;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的身份证及其配偶的单位证明。   2、职工建造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需提供资料:本人提取申请、身份证件、单位提取证明、《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乡、镇人民政府颁发的《开工批准意见书》等资料(农村房屋提供宅基地使用证和相关证明)。   3、翻建(翻建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自住住房的   须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资料(农村房屋提供宅基地使用证及相关证明);同时提供施工合同、施工图纸、工程预算、支付工程款收据、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4、大修(指房屋主体结构损坏,属于危房,需要对房屋的主体构件进行拆换,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自住住房的   提供房屋图片资料、维修方案及工程预算、单位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及复印件,属城区的,管理中心到实地调查后批复;属乡镇的,需提供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相关房屋情况鉴定证明等。   5、职工参加单位集资建盖住房的   先由单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规划、用地、建设许可证、集资建房名单等材料备案。职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提取证明和与单位签订的集资建房协议、交集资款票据提取公积金。   6、偿还购、建房贷款本息的   提供贷款合同及与贷款合同相符的购、建房资料、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本息余额证明、归还贷款的有效单据(加盖公章)及复印件。   7、房租超出家庭工资年收入25%的职工(以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基数为依据)   除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单位证明外还需提供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房屋租赁许可证、房屋租赁协议等相关资料按年度办理提取,提取额度不得超过12个月的房租总额或租房到期年度内的应付房租总额;  非房屋类提取材料:   1、离休、退休的   提供离休证、退休证或职工离、退休文件及复印件。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内未再就业的   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3、户口迁出迪庆州境内或出境定居的   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出境证或人事部门调动文件及复印件。   4、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   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身份关系证明、单位证明、合法继承证明或遗赠证明及复印件。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发生争议的,提供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及复印件。   5、职工在职期间被追究刑事责任并被单位开除   根据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裁定书及复印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职工在职期间被追究刑事责任未被单位开除的封存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刑满出狱回到单位上班后继续缴存。 个人公积金提取流程: 1、取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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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草莓.
2楼-- · 2020-08-07 14:55
你好,根据装修'>迪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出的答案: 一、迪庆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内未再就业的; (四)户口迁出迪庆州境内或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本人的财产。因上述原因,确实需要支取的职工,需持本人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到管理核心办理支取手续,而并非可以他人代办。 二、迪庆公积金提取流程 第2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2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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