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的转让该注意什么

2021-04-15 11:29发布

6条回答
青菜豆豆6
2楼-- · 2021-04-17 23:38
划拨土地转让应注意的事项;关于划拨土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 在扣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抵押权人可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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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劳德
3楼-- · 2021-04-18 02:53
在进行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时需要注意一下几个事项: 1、划拨地转让,可能存在协议出让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两种情况,权限在地方。 2、批准协议出让的,也要拟订出让方案并报政府审批。 3、划拨地转让,要在成交前核定政府应收取的出让金而有是成交后核定。 4、划拨地转让,要在土地市场公开交易,意向用地者未必是最终的竞得人。 5、划拨地转让中,受让方要签订两个合同--与政府签订出让合同,与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签订转让合同。要缴两笔钱--向政府缴纳出让金,向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支付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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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尚志
4楼-- · 2021-04-17 21:24
你好,主要是要注意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未经政府批准并办理出让手续则无效,但在一审诉讼期间,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补办出让手续的则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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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若安好丶便是晴天
5楼-- · 2021-04-17 22:54
集体土地只能在本集体内流转,也就是说,按理说只能卖给该农村户籍的人,理论上你父亲虽然可以继承,但是也仅仅能继承房子本身,集体到期是可以收回土地的;所以把土地卖给别人看是卖给谁,给本村村民是没有问题,但是不是该集体户口内人的话,发生纠纷可能要承担合同无法履行的缔约过失责任。 而且即使是国有土地性质,划拨土地也是不能上市交易的,如果要上市交易必须补缴土地出让金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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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南阳
6楼-- · 2021-04-17 21:30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划拨和出让两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在权利方面有一定的区别。严格意义上讲,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不拥有完整的使用权,对自己占用的土地不具备直接处置的权利。它不能像出让土地那样,使用权人可以直接在二级土地市场上进行交易。那么,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要符合怎样的条件和程序呢?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经审批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   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要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法院作为司法部门,对划拨土地不能直接处置。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具备的条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条件作了具体规定。该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程序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应经过“申请(受理)—地价评估—确定协议出让方案并报批—核发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公开交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确权登记”的程序。   由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持《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到县级以上土地部门提出划拨转让申请;土地部门受理后,向当地规划部门征询地块用途符合规划,组织地价评估、集体会审,确定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额,拟定协议出让方案,并报当地政府批准;方案被批准后,向申请人核发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原土地使用权人在土地有形市场公开交易,明确转让价款,签订转让合同;转让人与受让人持转让材料共同到土地部门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土地部门进行审核,依法收回原土地使用权人的《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注销土地登记,收回原土地证书,与受让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登记。   综上所述,国土资源部门在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时,一定要认真审核,看是否符合转让的条件,严格按照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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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清野
7楼-- · 2021-04-17 22:21
  1 、原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持下列有关材料,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1)申请书; (2)《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3)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产权证明; (4)原土地使用权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共有房地产,应提供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意见 (6)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明确应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2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决定是否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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