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认购金能退吗

2021-12-07 13:30发布

6条回答
583d9c
1楼 · 2021-12-12 14:51.采纳回答
你好,很荣幸回答你的问题,按照2001年6月1日《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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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简简单单D
2楼-- · 2021-12-12 11:51
如果在缴纳认购金时已经办理了预售证,要看你的认购金的性质是“定金”还是“订金”。如果是前者是不能退的,如果是后者是可以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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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 ZHU
3楼-- · 2021-12-12 20:48
1、要看合同约定 2、如果没有约定的应当全额退回、 根据的基本事实,结合国家法律及装修'>重庆地方法规, 如未明确“定金”字样,则可要求退还。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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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藏象
4楼-- · 2021-12-12 12:30
认购金不是法律规定的必经过程,是可以要回来的。 2001年6月1日《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认购金不等同于定金。认购金不是法律规定的必经过程,而是房地产交易领域的一种习惯做法。是你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时交的预付款。只是约定你需在指定期限内与开发商签署正式合同,约定开发商在指定期限内不得将此房转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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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由命
5楼-- · 2021-12-12 17:46
认购金不是法律规定的必经过程,是可以要回来的。 房屋认购人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认购书》、《意向书》等法律文件,在双方形成有效的合同关系,当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约定合同权利义务时,则另一方有权主张违约责任;但该协议在双方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协议》、《预售协议》之前,双方尚未形成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只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即在双方之间构成房屋买卖的洽商、谈判机会,未最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故其违约责任通常不能主张可得利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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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家声
6楼-- · 2021-12-12 19:00
如未明确“定金”字样,则可要求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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