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土地使用权证流程是什么

2019-04-10 08:52发布

7条回答
Prof.Ceong
2楼-- · 2019-04-19 18:14
《土地登记办法》(2008年2月1日施行)第七十七条规定:土地权利证书灭失、遗失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刊登灭失、遗失声明后,方可申请补发。补发的土地权利证书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你的情况,是不是原房东已经办理过土地证(只不过在开发商手里,开发商把它掉了,对吧?),如果已以原房东名义办过土地证(也就是土地使用者是房东),你尽量联系上原房东,叫他到当地国土部门申请补发土地证即可,或要求他全权委托(经公证处公证,公证书载明补换发土地证的所有相关事项)你前去办理。   各地办理补换发土地证的办理程序和向国土部门提交的材料大致相同,比如《浙江省土地登记实施细则》(2009年12月22日实施)第五十一条规定:“土地权利证书严重污损、毁坏或记事栏记载已满的,土地登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土地登记机构提出换证申请。 土地权利证书遗失、灭失的,土地登记权利人应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刊登土地权利证书遗失、灭失声明15 天后,持刊登声明、遗失、灭失原因的书面说明和承担法律责任的具结保证书等,向原土地登记机构提出补证申请。 土地登记机构受理换证、补证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核,补证登记应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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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86ai9
3楼-- · 2019-04-19 15:33
2、土地证遗失补办: 流程:登报遗失声明--1个月后--到土地局办理土地证----土地证立等可取。 资料:登有遗失声明的报纸全版,房产证及其共有权证,买卖契约,所有产权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土地局填写的表格。 费用:和一般土地证一样。工本费,手续费,复印费。 备注:1)登的报纸:只有装修'>南京报纸,扬子晚报的有效。 2)登报需要提供房产证、土地证的证号、地址、姓名等信息,如果不知道,可以到房产局或土地局调档,本人携带本人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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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忧
4楼-- · 2019-04-19 17:03
需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才能从银行拿到抵押贷款.-------------------------------------------------------------------------------------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一、受理部门你所在的国土局二、所需资料1、申请(或土地登记申请书)2、土地登记审批表3、征用土地批准材料和红线图4、地籍图或地形图(委托你所在的土地勘察中心测绘,收费按国家规定收费标准收取)5、出让金收据、契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总额的4%)和土地出让业务管理费交付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总额的2%)(复印件)6、法人资格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7、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批文、营业执照等复印件)三、受理地点:你所在县(市)国土资源局-------------------------------------------------------------------------------------------------- 房屋抵押贷款程序 第二十五条 贷款申请 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 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二、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 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估: 应当根据借款人的领导者素质、经济实力、资金结构、履约情况、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等因素,评定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级可由贷款人独立进行,内部掌握,也可由有权部门批准的评估机构进行。 第二十七条 贷款调查: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质物、保证人情况,测定贷款的风险度。 第二十八条 贷款审批: 贷款人应当建立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审查人员应当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评定,复测贷款风险度,提出意见,按规定权限报批。 第二十九条 签订借款合同: 所有贷款应当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应当约定借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贷款应当由保证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或保证人在借款合同上载明与贷款人协商一致的保证条款,加盖保证人的法人公章,并由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应当由抵押人、出质人与贷款人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需要办理登记的,应依法办理登记。 第三十条 贷款发放: 贷款人要按借款合同规定按期发放贷款。贷款人不按合同约定按期发放贷款的,应偿付违约金。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用款的,应偿付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 贷后检查: 贷款发放后,贷款人应当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情况及借款人的经营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 第三十二条 贷款归还: 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贷款人在短期贷款到期1个星期之前、中长期贷款到期1个月之前,应当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借款人应当及时筹备资金,按期还本付息。 贷款人对逾期的贷款要及时发出催收通知单,做好逾期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 贷款人对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的贷款,应当按规定加罚利息;对不能归还或者不能落实还本付息事宜的,应当督促归还或者依法起诉。 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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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ce
5楼-- · 2019-04-19 23:30
1、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证书; 2、补证书面申请; 3、声明原房产证作废的报纸; 4、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一式两份(登记部门提供,申请人确认); 5、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其他要求提供的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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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此一生
6楼-- · 2019-04-19 19:11
办理程序折叠编辑本段 初始土地登记 (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 (5)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变更土地登记(过户) 折叠 (1)申请变更登记。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转让双方填写好转让申请书、转让合同书、转让登记表;属继承房屋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供公证继承书,并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属祖屋分户的,提交分户协议书或户主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还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原土地证书、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变更地籍调查。变更必须与原来宗地登记档案并案进行。宗地部份变更的,要实地核定面积,界址点,重新绘制宗地图;宗地全部变更,界址没有变化的,可不进行界址调查,但宗地图应重新绘制。 (3)变更权属审核。内容与初始土地登记相同。 (4)注册登记,换发证书。注消原《土地登记卡》、填写新的《土地登记卡》,更改《土地归户卡》。收回注销原《土地使用证》,填写颁发新的《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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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有气体
7楼-- · 2019-04-19 23:14
申办《土地使用证》,登记土地使用权等相关的法律问题。 首先,申办《土地使用证》,登记土地使用权是房地产开发的一个必然环节。根据1988年修正颁布的《*******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1991年颁布)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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