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认购注意事项有哪些

2019-12-23 19:26发布

6条回答
锦江边的小妖精
1楼 · 2019-12-31 08:56.采纳回答
一、买房目标的确定      理性和有规划的消费——购房的前提。根据自己的收入、支出等实际情况来确定适合自己的楼盘。不要一买房就是要买三室两厅,做到一步到位;而是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好好规划一下,其实能满足基本的居住需求就好,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额外负担,而培养有梯度的消费观很重要。   二、买房首付款的积累      买房首付款的积累——购房的关键。首先初定一个目标,比如毕业后5年内支付一个首付款,那么就为了实现自己这个目标,合理的分配一下你的收入。每月固定的留出一部分资金出来,制定出一个定期定额的计划。因为如果开通了定期定额的强制储蓄计划,那么每个月必须得固定提出一笔资金,从而意味着可用资金必定减少,那么消费一定可以更加理性。点点滴滴的积累就是一笔财富。此外,建议也可先向父母借首付款,日后陆续返还,缩短积累时间和降低潜在的涨价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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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末
2楼-- · 2019-12-31 01:45
1,须知签认购书不是买房必经程序 2 轻易不签认购书 3,定金”“订金”要分清 4,相关法规: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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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钤
3楼-- · 2019-12-31 09:16
**项目 认 购 须 知    一、 认购前敬请您详细阅读所认购物业的平面图和本认购须知; 二、 选房须知  1. 选房时间:2011年5月中旬 2. 选房地点:**项目销售展示中心 3. 选房形式:客户根据时间先后顺序选房 4. 选房步骤:  (1) 价格公示,根据价格计算相关款项; (2) 客户选定房源,交付认购金人民币30万元。 三、 认购流程  核对客户身份,选择房源→置业顾问至销售经理处核对所选房源→置业顾问领取《认购协议》并填写→销售经理审核→置业顾问引导客户至财务室缴款→财务凭认购协议收款、开具定金收据并留底一份→置业顾问将付定后的《认购协议》留底一份→置业顾问将《认购协议》及相关资料交给客户→认购完成 四、 其他  1. 房屋建筑面积为暂测;  2. 上述内容所有解释权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3. 如有疑问,详电售楼热线:021-88888888    ***房地产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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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挞炒饭
4楼-- · 2019-12-31 00:31
“‘订金’只是预付款的一部分,起不到担保债权的作用,在开发商违约不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无法得到双倍的返还。”林律师表示,而“定金”则不同,在商品房销售中,定金罚则同样适用,即“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合同定金不退,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合同的出卖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不过,定金罚则还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开发企业必须在取得房屋合法的销售证件后,才能收取买房人的定金。林律师说,所谓房产取得合法的销售证件,也就是说该项目符合预售条件,简言之,对于期房,开发商只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才能对外公开发售,才能收取买受人的定金。   因此,作为消费者,还应先搞清楚开发商是否有合法的销售证件,是否有权收取定金。在不具备合法销售证件的条件下,开发商如果提前向社会发售房产,则买受人认购时交纳的只为保留金,购房者随时可以选择退房,保留金如数退还,对购房者的约束力较小。“而且开发商在没有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收取客户的定金,本身也是违反相关规定的。”林律师表示。   ■相关法规: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情况;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等条款),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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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kun Li
5楼-- · 2019-12-31 06:30
1、不要轻易签订认购书,如果有的购房者的确看上了某个项目的房子,担心错过,必须签订认购书,也应当谨慎行事 2、签认购书时要明确所交款项是“定金”还是“订金”,因为二者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 “‘订金’只是预付款的一部分,起不到担保债权的作用,在开发商违约不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无法得到双倍的返还。”林律师表示,而“定金”则不同,在商品房销售中,定金罚则同样适用,即“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合同定金不退,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合同的出卖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不过,定金罚则还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开发企业必须在取得房屋合法的销售证件后,才能收取买房人的定金。所谓房产取得合法的销售证件,也就是说该项目符合预售条件,简言之,对于期房,开发商只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才能对外公开发售,才能收取买受人的定金。 因此,作为消费者,还应先搞清楚开发商是否有合法的销售证件,是否有权收取定金。在不具备合法销售证件的条件下,开发商如果提前向社会发售房产,则买受人认购时交纳的只为保留金,购房者随时可以选择退房,保留金如数退还,对购房者的约束力较小。“而且开发商在没有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收取客户的定金,本身也是违反相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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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J ZZ
6楼-- · 2019-12-31 09:30
签认购书不是买房必经程序,现象:买房多须先认购,建议:轻易不签认购书,你在选好房源,谈妥价格后,便是该去签订认购书了,这个时候还得交付一定额度的定金, 发展商此时会把有关的资料和相关文件交给你,并讲清项目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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