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能否代领知道的讲讲?

2022-01-16 06:29发布

4条回答
憨憨
1楼 · 2022-01-19 10:26.采纳回答
你好,据我了解: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原则上要求必须本人亲自办理,不允许他人(指无直系亲属关系的)代支公积金。但是,为方便职工,进一步优化服务,允许以下三种代支行为:   (一)允许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代支公积金。由配偶、子女、父母办理支取的,另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缴存职工本人银行账户,提取款项只能拨入职工本人银行账户。   (二)缴存职工因故确实无法本人办理提取,代办人又不是直系亲属或无法提供直系亲属证明的,原则上由单位代办,但款项必须拨到缴存职工所在单位账户,由单位负责转付职工本人。   (三)除上述两种情况,缴存职工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书及复印件,否则不予办理。   凡属代办提取手续的,代办人都必须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和复印件。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其中:第1、5、6条属于部分提取;第2、3、4、7条属于销户提取。   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   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   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   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注:装修、装饰、中修、小修、偿还住房装修贷款等行为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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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大夫
2楼-- · 2022-01-19 14:56
  一、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原则上要求必须本人亲自办理,不允许他人(指无直系亲属关系的)代支公积金。但是,为方便职工,进一步优化服务,允许以下三种代支行为:   (一)允许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代支公积金。由配偶、子女、父母办理支取的,另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缴存职工本人银行账户,提取款项只能拨入职工本人银行账户。   (二)缴存职工因故确实无法本人办理提取,代办人又不是直系亲属或无法提供直系亲属证明的,原则上由单位代办,但款项必须拨到缴存职工所在单位账户,由单位负责转付职工本人。   (三)除上述两种情况,缴存职工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书及复印件,否则不予办理。   凡属代办提取手续的,代办人都必须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和复印件。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其中:第1、5、6条属于部分提取;第2、3、4、7条属于销户提取。   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   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   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   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注:装修、装饰、中修、小修、偿还住房装修贷款等行为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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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 Xu
3楼-- · 2022-01-19 09:04
  一、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原则上要求必须本人亲自办理,不允许他人(指无直系亲属关系的)代支公积金。但是,为方便职工,进一步优化服务,允许以下三种代支行为:   (一)允许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代支公积金。由配偶、子女、父母办理支取的,另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缴存职工本人银行账户,提取款项只能拨入职工本人银行账户。   (二)缴存职工因故确实无法本人办理提取,代办人又不是直系亲属或无法提供直系亲属证明的,原则上由单位代办,但款项必须拨到缴存职工所在单位账户,由单位负责转付职工本人。   (三)除上述两种情况,缴存职工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书及复印件,否则不予办理。   凡属代办提取手续的,代办人都必须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和复印件。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其中:第1、5、6条属于部分提取;第2、3、4、7条属于销户提取。   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   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   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   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注:装修、装饰、中修、小修、偿还住房装修贷款等行为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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