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湖南最新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哪些?

2020-12-07 22:54发布

2条回答
井九
2楼-- · 2020-12-13 07:53
  贷款流程   1、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   2、购房合同(协议)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工资收入证明,夫妻双方各2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主申请人4份,配偶2份;   5、户口本复印件,夫妻双方各2份;   6、如户口上不能反映夫妻关系,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2份;   7、首付款证明(发票或收据)复印件2份;   8、保证合同4份(购商品房);   9、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它材料。   (说明:以上材料要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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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tv
3楼-- · 2020-12-13 11:09
 2017年湖南省首套房贷款政策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职工(包括夫妻,以下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已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首次购买自住房的不受本款限制)。   二、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同一套普通自住房已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予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次购买自住房的不受本款限制)。   (二)职工未在省直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予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对原差别化贷款政策补充规定如下:职工家庭现无房,但有过两次住房注销记录的,再购房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首付不低于50%,利率上浮10%;职工家庭现有一套住房,且有两次住房注销记录的,再购买住房时,不予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已有三次(含)以上住房注销记录的,再购买住房时,不予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贷款额度按照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和缴存金额等测算,但不得超过最高额度50万元。其计算公式为: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可贷额度低于20万元的,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20万元核定。职工首次购买自住房申请贷款的,在此测算额度的基础上可增加20%。   (五)借款人及配偶的工资收入根据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推算确定(借款人配偶有工作,但未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工资收入按社保缴交基数确定,提供社保缴交证明)。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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