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位说一下暂住证丢失怎么补办

2021-04-18 14:51发布

3条回答
尤子轩
1楼 · 2021-04-20 16:51.采纳回答
1.办理材料 身份证明。申办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住所证明。暂住在本市居民家中的,应提交户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暂住在出租房屋的,还应提供租赁合同; 照片。申办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3张。 2.办理流程 携带上述材料到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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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nnisColi
2楼-- · 2021-04-20 18:24
需要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的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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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
3楼-- · 2021-04-20 12:20
 可以的: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向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或者其他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居住证受理点,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补领手续即可。   《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   第十一条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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