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

2019-04-10 17:09发布

请问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去办理的话流程大概是怎样子的?

请问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去办理的话流程大概是怎样子的?
5条回答
对之错间
2楼-- · 2019-04-16 18:03
答:需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才能从银行拿到抵押贷款.-------------------------------------------------------------------------------------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一、受理部门你所在的国土局二、所需资料1、申请(或土地登记申请书)
查看更多
HaitaoTechnolog
3楼-- · 2019-04-16 16:26
需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才能从银行拿到抵押贷款.-------------------------------------------------------------------------------------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一、受理部门你所在的国土局二、所需资料1、申请(或土地登记申请书)2、土地登记审批表3、征用土地批准材料和红线图4、地籍图或地形图(委托你所在的土地勘察中心测绘,收费按国家规定收费标准收取)5、出让金收据、契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总额的4%)和土地出让业务管理费交付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总额的2%)(复印件)6、法人资格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7、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批文、营业执照等复印件)三、受理地点:你所在县(市)国土资源局-------------------------------------------------------------------------------------------------- 房屋抵押贷款程序 第二十五条 贷款申请 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 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二、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 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估: 应当根据借款人的领导者素质、经济实力、资金结构、履约情况、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等因素,评定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级可由贷款人独立进行,内部掌握,也可由有权部门批准的评估机构进行。 第二十七条 贷款调查: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质物、保证人情况,测定贷款的风险度。 第二十八条 贷款审批: 贷款人应当建立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审查人员应当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评定,复测贷款风险度,提出意见,按规定权限报批。 第二十九条 签订借款合同: 所有贷款应当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应当约定借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贷款应当由保证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或保证人在借款合同上载明与贷款人协商一致的保证条款,加盖保证人的法人公章,并由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应当由抵押人、出质人与贷款人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需要办理登记的,应依法办理登记。 第三十条 贷款发放: 贷款人要按借款合同规定按期发放贷款。贷款人不按合同约定按期发放贷款的,应偿付违约金。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用款的,应偿付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 贷后检查: 贷款发放后,贷款人应当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情况及借款人的经营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 第三十二条 贷款归还: 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贷款人在短期贷款到期1个星期之前、中长期贷款到期1个月之前,应当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借款人应当及时筹备资金,按期还本付息。 贷款人对逾期的贷款要及时发出催收通知单,做好逾期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 贷款人对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的贷款,应当按规定加罚利息;对不能归还或者不能落实还本付息事宜的,应当督促归还或者依法起诉。 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
查看更多
战狼妖刀
4楼-- · 2019-04-16 18:49
申办《土地使用证》,登记土地使用权等相关的法律问题。   首先,申办《土地使用证》,登记土地使用权是房地产开发的一个必然环节。根据1988年修正颁布的《*******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1991年颁布)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确认使用权。因此,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是指由上级管理部门根据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对其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调查核实、注册登记、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一种管理制度。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办理土地使用证书 。因此,可以进一步明确负责接受和审查土地使用权人登记申请的机关是申请登记的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土地主管部门,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机关是负责登记的土地管理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土地登记规则》,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的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一)由土地使用权人提出申请,即由土地使用人在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时,提交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登记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二)由土地管理机关进行权属审核,包括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等步骤;(三)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第二,对于购房人来说没有单独的《土地使用权证》。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屋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因此,购房人买房后,只能拿到《房屋所有权证》,而不会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就意味着消费者已经依据国家规定享有对该房屋的使用、占有、收益、处分及他项权利(抵押权等)。所以开发商不可能向您提供单独的《土地使用权证》,当然也谈不上什么对您权益的侵犯,谈不上退还土地出让金的问题。   第三,开发商没有《土地使用证》消费者却有《房屋所有权证》是咋回事?曾经有一些项目,开发商没有办理过《土地使用证》,但却给消费者提供了《房屋所有权证》。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所有这类项目在开发程序上都有缺陷,其次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这类项目的开发商提供的所谓的《房屋所有权证》也未必是真的。如果您遇到了类似的非法项目,还是应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投诉。
查看更多
A丶景守
5楼-- · 2019-04-16 17:50
首先找领导,同意给你地。然后挂牌出让,大概一个月。然后交钱(包括评估费测量费契税等乱七八糟的)。然后交材料,材料很多,什么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建设项目备案登记不管你用到用不到都要。然后返钱。最后等证。其中等时间和凑材料是最麻烦的。希望能帮到你。
查看更多
琉歆
6楼-- · 2019-04-16 16:37
如果你以集体的名义办的时候也有加入自己的名字的话,那就直接办理,如果没有,那就得先办理转让了,具体你可以到当地的行政大厅问问
查看更多

一周热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