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买房贷款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2020-08-25 07:49发布

1条回答
何必争执
2楼-- · 2020-09-01 07:56
您好, 公积金贷款目前仍执行认房又认贷政策。简而言之,只要在装修'>武汉有房或者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属于二套房贷;只有名下在武汉无房且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属于首套房贷。 今年公积金政策很大的一个变化就是公积金中心为方便购房者在商业银行办理二套房组合贷款。将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六成降至三成,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不能超过总房款的40%,其余30%必须使用商贷。 从今年起,武汉公积金办异地贷款正式启动,首批开通了长沙、合肥、南昌、武汉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武汉公积金中心公布了我市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程序。 武汉公积金中心表示,缴存地是指职工缴存公积金的就业地,贷款地是指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户籍所在地。如长沙户籍人口在武汉工作缴公积金,可到长沙公贷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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