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要怎么写?

2021-10-09 17:30发布

10条回答
ice freedom
2楼-- · 2021-10-17 04: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保管物   ┌——————┬——————┬———————┬———————┬——————┐   │保管物名称 │ 性质 │ 数量 │ 价值 │ 瑕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   二、保管场所   _________。   三、保管方法   _________。   四、保管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保管费用及付款办法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时,寄存人应先行交付保管费用的_________%;   2.在保管期满,寄存人提取保管物时,应交付其余保管费用;   3.保管费总额为_________;   4.保管费用一律以_________(方式)支付。   六、保管物的交付   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时,保管人应当验收,确认有无损坏,并当面记录。寄存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时,应该当面检查,是否符合原样。   七、寄存人(是/否)允许保管人将保管物转交他人保管。   八、寄存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保管物。   九、保管期限届满,保管人应当将保管物及孳息归还寄存人。   十、保管责任   1.保管物在保管期间发生的损坏,由保管人负赔偿责任;   2.寄存人隐瞒保管物自身的缺陷,导致保管期间发生损坏,由寄存人承担责任。   十一、声明及保证   (一)保管人:   1.保管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保管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保管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保管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保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寄存人:   1.寄存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寄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寄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寄存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寄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二、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四、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五、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七、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保管人(盖章):_________ 寄存人(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查看更多
绯离 FeiLi"
3楼-- · 2021-10-16 20:27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保管方的义务与存货方的权利   1.保证货物完好无损   2.对库场因货物保管而配备的设备,保管方有义务加以维修,保证货物不受损害。   3.在由保管方负责对货物搬运、看护、技术检验时,保管方应及时委派有关人员   4.保管方对自己的保管义务不得转让   5.保管方不得使用保管的货物,其不对此货物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6.保管方应做好入库的验收和接受工作,并办妥各种入库凭证手续,配合存货方做好货物的入库和交接工作   7.对危险品和易腐货物,如不按规定操作和妥善保管,造成毁损,则由保管方承担赔偿责任   8.一旦接受存货方的储存要求,保管方应按时接受货物入场   二、存货方的义务与保管方的权利   1.存货方对入库场的货物数量、质量、规格、包装应与合同规定内容相符,并配合保管方做好货物入库场的交接工作   2.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取委托保管的货物   3.按合同规定的条件支付仓储保管费   4.存货方应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   5.对危险品货物,必须提供有关此类货物的性质,注意事项,预防措施,采取的方法等   6.由于存货方原因造成退仓、不能入库场,存货方应按合同规定赔偿保管方   7.由于存货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发货,由存货方赔偿逾期损失
查看更多
田剑13977752280
4楼-- · 2021-10-17 05:03
合同编号:_________ 存货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合法原则、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原则、契约自由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保管物 │保管物名称 │ 质量 │ 数量 │ 价值 │ 包装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保管场所 1._________。 2.保管场所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依保管物的种类、价格,有偿还是无偿等情况确定适当的保管场所。 三、保管方法 1._________。 2.当事人约定的保管方法,保管人不得擅自变动。如果遇到了紧急情况,并且可以推定存货人如果知道此种危机发生也同意改变其约定的保管方法时,保管人可改变保管方法。 3.保管方法有特殊约定的,应以特殊约定的方法进行保管。 四、保管期限 1.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当事人之间对保管费用的付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进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就依有关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五、保管费用及付款办法、期限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时,存货人应先行交付保管费用的_________%; 2.在保管期满,存货人提取保管物时,应交付其余保管费用; 3.保管费总额为_________; 4.保管费用一律以_________(方式)支付。 5.保管费用的金额依当事人的约定给付,当事人未约定的,应按价目表给付,没有价目表的,按习惯给付,没有习惯的按公平原则决定给付金额。在存货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可适当减少保管费用。 6.当事人对保管费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管人和存货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应根据保管习惯,认为该保管合同为无偿保管合同。 7.费用包括为维持保管物原状所支出的费用,如修缮费、治疗费,还包括设置仓库,雇佣看管人,准备适宜的场所,预防火灾危险的费用,以及相关的保险费用、税款等。 8.计费项目应按仓储保管部门的标准执行,但也可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双方还应就结算方式作出规定,存货人应按月支付保管费用。如果涉及银行支付的话,还应就银行账号、支付行的名称作出规定。在分期支付保管费用的情况下,保管费用应于每期届满时给付。 9.当事人之间对保管费用的付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进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就依有关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如果还不能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时,由存货人支付保管费用。 10.存货人未在约定的期限支付必要费用的,保管人可以就保管物行使留置权。如果保管物已返还,保管人则可以诉讼方式请求存货人支付保管费用。 六、保管物的交付及入库 1.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时,保管人应当验收,确认有无损坏,并当面记录。存货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时,应该当面检查,是否符合原样。 2.货物入库由保管人负责到供货单位、车站、码头等处提运货物或由存货人或运输部门、供货单位运货到库。 七、货物的验收及出库 1.验收由保管人负责进行,包括验收的内容、验收的标准、验收的方法和验收的时间。 2.验收的内容和标准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 (1)从外观可辨认的验收项目,如货物的数量和外包装状况; (2)包装内的货物品名、数量、规格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外包装或货物上无标记的,以供货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 (3)散装的货物按照合同规定或国家的有关规定验收。 3.验收的方法有全部验收和按比例抽取验收两种。 4.验收的时间自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到保管方开始,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到的日期为准。但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5.货物出库应当验收并当面交接清楚,分清责任。 出库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库地点:_________ 出库运输方式:_________ 6.货物进出库的具体手续,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约定。货物的出入库计划一般应按年或月规定,按年或月规定有困难的,可以按季度规定。 7.货物出库是由保管人负责向运输部门申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发运手续等代为运输。 八、存货人(是/否)允许保管人将保管物转交他人保管。 九、存货人权利义务 1.存货人应当自己负担保管物灭失、毁损的风险。 2.存货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其他贵重物品而未作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一般物品予以赔偿,除非保管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3.存货人对于有瑕疵的保管物或按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保管物负有告知义务,在其违背其告知义务时,应承担风险负担义务。 十、保管人权利义务 1.存货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但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2.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4.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存货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
查看更多
喔嚯嚯
5楼-- · 2021-10-17 03:57
合同编号:_________ 存货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合法原则、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原则、契约自由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保管物 │保管物名称 │ 质量 │ 数量 │ 价值 │ 包装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保管场所 1._________。 2.保管场所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依保管物的种类、价格,有偿还是无偿等情况确定适当的保管场所。 三、保管方法 1._________。 2.当事人约定的保管方法,保管人不得擅自变动。如果遇到了紧急情况,并且可以推定存货人如果知道此种危机发生也同意改变其约定的保管方法时,保管人可改变保管方法。 3.保管方法有特殊约定的,应以特殊约定的方法进行保管。 四、保管期限 1.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当事人之间对保管费用的付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进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就依有关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五、保管费用及付款办法、期限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时,存货人应先行交付保管费用的_________%; 2.在保管期满,存货人提取保管物时,应交付其余保管费用; 3.保管费总额为_________; 4.保管费用一律以_________(方式)支付。 5.保管费用的金额依当事人的约定给付,当事人未约定的,应按价目表给付,没有价目表的,按习惯给付,没有习惯的按公平原则决定给付金额。在存货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可适当减少保管费用。 6.当事人对保管费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管人和存货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应根据保管习惯,认为该保管合同为无偿保管合同。 7.费用包括为维持保管物原状所支出的费用,如修缮费、治疗费,还包括设置仓库,雇佣看管人,准备适宜的场所,预防火灾危险的费用,以及相关的保险费用、税款等。 8.计费项目应按仓储保管部门的标准执行,但也可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双方还应就结算方式作出规定,存货人应按月支付保管费用。如果涉及银行支付的话,还应就银行账号、支付行的名称作出规定。在分期支付保管费用的情况下,保管费用应于每期届满时给付。 9.当事人之间对保管费用的付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进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就依有关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如果还不能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时,由存货人支付保管费用。 10.存货人未在约定的期限支付必要费用的,保管人可以就保管物行使留置权。如果保管物已返还,保管人则可以诉讼方式请求存货人支付保管费用。 六、保管物的交付及入库 1.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时,保管人应当验收,确认有无损坏,并当面记录。存货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时,应该当面检查,是否符合原样。 2.货物入库由保管人负责到供货单位、车站、码头等处提运货物或由存货人或运输部门、供货单位运货到库。 七、货物的验收及出库 1.验收由保管人负责进行,包括验收的内容、验收的标准、验收的方法和验收的时间。 2.验收的内容和标准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 (1)从外观可辨认的验收项目,如货物的数量和外包装状况; (2)包装内的货物品名、数量、规格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外包装或货物上无标记的,以供货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 (3)散装的货物按照合同规定或国家的有关规定验收。 3.验收的方法有全部验收和按比例抽取验收两种。 4.验收的时间自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到保管方开始,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到的日期为准。但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5.货物出库应当验收并当面交接清楚,分清责任。 出库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库地点:_________ 出库运输方式:_________ 6.货物进出库的具体手续,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约定。货物的出入库计划一般应按年或月规定,按年或月规定有困难的,可以按季度规定。 7.货物出库是由保管人负责向运输部门申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发运手续等代为运输。 八、存货人(是/否)允许保管人将保管物转交他人保管。 九、存货人权利义务 1.存货人应当自己负担保管物灭失、毁损的风险。 2.存货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其他贵重物品而未作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一般物品予以赔偿,除非保管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3.存货人对于有瑕疵的保管物或按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保管物负有告知义务,在其违背其告知义务时,应承担风险负担义务。 十、保管人权利义务 1.存货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但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2.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4.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存货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
查看更多

一周热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