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采光权相关法律有什么规定吗

2019-08-02 14:30发布

11条回答
璀璨
2楼-- · 2019-08-08 18:43
民法通则中没有采光权的具体规定,只是对于相邻权作了一个抽象的规定.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中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按一般的建筑规范:相临房屋的采光间距一般应以相临房屋较低的房屋一方高度的0.8——1.2计算。如你的房屋高度为15米,而相临的房屋为10米,则基本间距应在8——12米;如相临房屋为8米,则基本间距应在6.4——9.6米之间。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下称《规范》)的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造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如果无法满足标准而你进行建造的,对方有权向你要求采光赔偿费甚至要求你拆除建筑物,鉴于我国并没有详细地关于采光权如何丈量的规定,建议你到相关部门进行了解,然后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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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凯
3楼-- · 2019-08-08 16:20
你好,很荣幸回答你的问题,民法通则中没有采光权的具体规定,只是对于相邻权作了一个抽象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中的相关规定: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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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受菊花快张开
4楼-- · 2019-08-08 17:39
由于四季不同房屋采光时间也不同,南北采光情况也不同,我国采用了冬至日午后满窗日照时间来定义间距。 《物权法》规定(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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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洒的活下去
5楼-- · 2019-08-08 20:06
由于四季不同房屋采光时间也不同,南北采光情况也不同,我国采用了冬至日午后满窗日照时间来定义间距。 《物权法》规定(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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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文婷
6楼-- · 2019-08-08 18:59
你好,很荣幸回答你的问题,民法通则中没有采光权的具体规定,只是对于相邻权作了一个抽象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中的相关规定: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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