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是多久?

2019-05-22 20:22发布

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是多久?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有什么政策的吗?

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是多久?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有什么政策的吗?
6条回答
Mr极端
1楼 · 2019-05-23 20:41.采纳回答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所以除特别主体意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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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晟
2楼-- · 2019-05-23 18:07
第一,农村学校作为基础配套设施,将其租给工厂,改变了其使用性质,应向国土及规划部门申请变更;第二,集体资产应由农民集体决定其去向,不得随意私拆;第三,若租赁合同不合法,租赁时间就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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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ykkk111
3楼-- · 2019-05-23 20:35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所以除特别主体意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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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elve_十二
4楼-- · 2019-05-23 13:33
这个一般都是在20年的额。谢谢,希望能帮到你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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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福
5楼-- · 2019-05-23 18:23
如果是出租,则应按合同法规定不得超过20年;如果是承包经营,则按相关法律规定确定最长承包经营年限。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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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想再见你
6楼-- · 2019-05-23 15:52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所以除特别主体意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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