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安居房分配方案是什么

2022-06-06 17:55发布

17条回答
y are
1楼 · 2022-06-13 20:38.采纳回答
·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 · 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 · ...三.保障房分配 未来深圳将建立“租、售、补”三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有很多的方案来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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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巧旋
2楼-- · 2022-06-14 04:26
深圳讯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日前组织专题视察,检查了深圳市安居工程的实施情况,围绕安居房分配中的男女平等、大龄单身、单亲家庭以及房价的确定等敏感问题,市人大代表建议全面检讨现行的分房政策。 深圳市自1989年开始,由市住宅局使用政府住房基金投资兴建安居房,10年来已累计建房4万余套(间),住宅总建筑面积345万平方米。由于政府安居房以优惠价格发售,带有一定的政府福利性质,因此购租对象有较为严格的条件限制。市政府早在1988年就出台了“房改方案”,10年来全市安居房租售政策的框架都是以此为基础构建的。 视察中,有人大代表提出,“以男方为主”的分房政策不合理。依据深圳市现行分房政策,夫妇双方如果都够分(租)房条件,以职务高的一方为主;如双方职务相等,以男方为主。这样,如一个家庭中女方在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男方在企业工作,只有当女方职务、职称高于男方时方可参加安居房分配;反过来,如男方在党政机关工作,则不论女方是否在企业,均可以分安居房。据了解,因为这一“不平等”因素,目前深圳市党政机关内至少有300多名女干部无法购买或租住安居房,她们已多次向市人大、妇联、工会反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宝琴表示,男女在学历、职务、职称等方面具有同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在安居房分配中给予同等对待。 针对目前实行的年满35周岁的大龄单身职工和单亲家庭均可参加安居房分配的政策,有人提出,独身者需熬到35岁才能分房,离婚带孩子者则无论年龄多大均可分房,是否会鼓励某些人早婚早育或“假离婚”? 市人大代表在发言中提出,现行的分房政策已实施了10年以上,有必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讨,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更接近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分配政策。人大代表还建议,确定分房政策和安居房定价的市房委会不应全是领导,也可吸收普通老百姓参与,以便更广泛地听取民意,增加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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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狂大大爷
3楼-- · 2022-06-14 01:19
安居房是指按深圳市人民政府第88号令出售或出租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和社会微利房。(2008年)后两种安居房较为常见。 1、参加房改人员:深圳市、区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有户籍户口、暂住户口的职工。 2、市、区住宅管理部门投资建设安居房:全成微利房的供给对象是列入市、区财政工资编制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社会微利房的供给对象是在深圳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员工,以及社会上中低收入者,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也可以申请购买社会微利房。 3、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建设的市场商品房。如单位购买的商品房,可按不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出售或出租给本单位职工。 4、列入房改的住房:市、区住宅局和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拥有的住房以及已出售或出租的安居房。 5、不准出售的住房:(2008年)内需要拆迁改造的住房、结构已被破坏的住房、产权不清楚或有纠纷的住房、两户以上家庭共用的周转房。 6、深圳市房屋委员会:是由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首长、专业人员以及市民代表组成的专门委员会。是就我市住房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协调、指导和决策。 7、深圳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房改办):负责全市房改的是常工作,具体包括全市住房政策、房改政策和安居房售价、租金的制订,及各项事项的审查和查处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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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M
4楼-- · 2022-06-14 03:15
深圳讯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日前组织专题视察,检查了深圳市安居工程的实施情况,围绕安居房分配中的男女平等、大龄单身、单亲家庭以及房价的确定等敏感问题,市人大代表建议全面检讨现行的分房政策。 深圳市自1989年开始,由市住宅局使用政府住房基金投资兴建安居房,10年来已累计建房4万余套(间),住宅总建筑面积345万平方米。由于政府安居房以优惠价格发售,带有一定的政府福利性质,因此购租对象有较为严格的条件限制。市政府早在1988年就出台了“房改方案”,10年来全市安居房租售政策的框架都是以此为基础构建的。 视察中,有人大代表提出,“以男方为主”的分房政策不合理。依据深圳市现行分房政策,夫妇双方如果都够分(租)房条件,以职务高的一方为主;如双方职务相等,以男方为主。这样,如一个家庭中女方在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男方在企业工作,只有当女方职务、职称高于男方时方可参加安居房分配;反过来,如男方在党政机关工作,则不论女方是否在企业,均可以分安居房。据了解,因为这一“不平等”因素,目前深圳市党政机关内至少有300多名女干部无法购买或租住安居房,她们已多次向市人大、妇联、工会反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宝琴表示,男女在学历、职务、职称等方面具有同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在安居房分配中给予同等对待。 针对目前实行的年满35周岁的大龄单身职工和单亲家庭均可参加安居房分配的政策,有人提出,独身者需熬到35岁才能分房,离婚带孩子者则无论年龄多大均可分房,是否会鼓励某些人早婚早育或“假离婚”? 市人大代表在发言中提出,现行的分房政策已实施了10年以上,有必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讨,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更接近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分配政策。人大代表还建议,确定分房政策和安居房定价的市房委会不应全是领导,也可吸收普通老百姓参与,以便更广泛地听取民意,增加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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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望角
5楼-- · 2022-06-14 03:01
安居房是指按深圳市人民政府第88号令出售或出租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和社会微利房。(2008年)后两种安居房较为常见。 1、参加房改人员:深圳市、区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有户籍户口、暂住户口的职工。 2、市、区住宅管理部门投资建设安居房:全成微利房的供给对象是列入市、区财政工资编制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社会微利房的供给对象是在深圳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员工,以及社会上中低收入者,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也可以申请购买社会微利房。 3、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建设的市场商品房。如单位购买的商品房,可按不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出售或出租给本单位职工。 4、列入房改的住房:市、区住宅局和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拥有的住房以及已出售或出租的安居房。 5、不准出售的住房:(2008年)内需要拆迁改造的住房、结构已被破坏的住房、产权不清楚或有纠纷的住房、两户以上家庭共用的周转房。 6、深圳市房屋委员会:是由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首长、专业人员以及市民代表组成的专门委员会。是就我市住房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协调、指导和决策。 7、深圳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房改办):负责全市房改的是常工作,具体包括全市住房政策、房改政策和安居房售价、租金的制订,及各项事项的审查和查处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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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尊宝
6楼-- · 2022-06-13 19:55
深圳讯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日前组织专题视察,检查了深圳市安居工程的实施情况,围绕安居房分配中的男女平等、大龄单身、单亲家庭以及房价的确定等敏感问题,市人大代表建议全面检讨现行的分房政策。 深圳市自1989年开始,由市住宅局使用政府住房基金投资兴建安居房,10年来已累计建房4万余套(间),住宅总建筑面积345万平方米。由于政府安居房以优惠价格发售,带有一定的政府福利性质,因此购租对象有较为严格的条件限制。市政府早在1988年就出台了“房改方案”,10年来全市安居房租售政策的框架都是以此为基础构建的。 视察中,有人大代表提出,“以男方为主”的分房政策不合理。依据深圳市现行分房政策,夫妇双方如果都够分(租)房条件,以职务高的一方为主;如双方职务相等,以男方为主。这样,如一个家庭中女方在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男方在企业工作,只有当女方职务、职称高于男方时方可参加安居房分配;反过来,如男方在党政机关工作,则不论女方是否在企业,均可以分安居房。据了解,因为这一“不平等”因素,目前深圳市党政机关内至少有300多名女干部无法购买或租住安居房,她们已多次向市人大、妇联、工会反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宝琴表示,男女在学历、职务、职称等方面具有同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在安居房分配中给予同等对待。 针对目前实行的年满35周岁的大龄单身职工和单亲家庭均可参加安居房分配的政策,有人提出,独身者需熬到35岁才能分房,离婚带孩子者则无论年龄多大均可分房,是否会鼓励某些人早婚早育或“假离婚”? 市人大代表在发言中提出,现行的分房政策已实施了10年以上,有必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讨,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更接近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分配政策。人大代表还建议,确定分房政策和安居房定价的市房委会不应全是领导,也可吸收普通老百姓参与,以便更广泛地听取民意,增加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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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呐呐
7楼-- · 2022-06-14 04:41
安居房是指按深圳市人民政府第88号令出售或出租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和社会微利房。(2008年)后两种安居房较为常见。 1、参加房改人员:深圳市、区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有户籍户口、暂住户口的职工。 2、市、区住宅管理部门投资建设安居房:全成微利房的供给对象是列入市、区财政工资编制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社会微利房的供给对象是在深圳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员工,以及社会上中低收入者,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也可以申请购买社会微利房。 3、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建设的市场商品房。如单位购买的商品房,可按不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出售或出租给本单位职工。 4、列入房改的住房:市、区住宅局和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拥有的住房以及已出售或出租的安居房。 5、不准出售的住房:(2008年)内需要拆迁改造的住房、结构已被破坏的住房、产权不清楚或有纠纷的住房、两户以上家庭共用的周转房。 6、深圳市房屋委员会:是由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首长、专业人员以及市民代表组成的专门委员会。是就我市住房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协调、指导和决策。 7、深圳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房改办):负责全市房改的是常工作,具体包括全市住房政策、房改政策和安居房售价、租金的制订,及各项事项的审查和查处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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