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2017年有什么要求

2021-06-08 17:38发布

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2017是怎么样的,今年政策方面有什么新的变化和要求吗,哪位知道

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2017是怎么样的,今年政策方面有什么新的变化和要求吗,哪位知道
6条回答
李逍遥
1楼 · 2021-06-17 06:51.采纳回答
在北京申请廉租房或公租房都不是个容易事情,因为僧多粥少,资源分配不过来,加上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限制,往往申请一套公租房可能要等上几年才排上号。2017年北京公租房廉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2017北京公租房申请标准和北京公租房及北京公租房申请以及北京公租房的条件有哪些。北京公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为北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难家庭。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正在轮候的家庭,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北京公租房申请需要哪些材料?取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只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填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预先登记表》即可进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范围。所需材料:申请人身份证、“三房”审核备案通知单。北京保障房申请家庭按四房中准入标准最宽松的公租房标准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都会被纳入到保障体系中轮候。四房合一申请,意味着北京公租房、廉租房已实现统一。北京公租房申请与北京公租房的条件和北京如何申请公租房涵盖北京公租房申请材料和北京怎么申请公租房。涉及2017北京公租房申请流程与北京公租房申请书及北京市公租房申请。从2017年起各地廉租房建设计划调整并入公租房年度建设计划。2017年以前年度已列入廉租房年度建设计划的在建项目可继续建设,建成后统一纳入公租房管理。两房并轨后,主要建设小户型住房,严禁面积超标。地方政府原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资金来源渠道,调整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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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点半
2楼-- · 2021-06-17 07:47
申请条件: 1、“三房”轮候家庭 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无须再次申请,只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日期起算。 2、其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 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与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同一户籍的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 3、外省市来京家庭 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4、产业园区 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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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高路远
3楼-- · 2021-06-17 07:47
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是: 1、配租对象:北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难家庭) ,暂不对外地人开放公租房申请条件。 2、如何申请: 取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只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填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预先登记表》即可进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范围。三房轮候家庭外的其他住房困难家庭:如果要申请公共租赁房,相关的细则还在制定中,这些家庭可以通过先申请三房资格,以同时获得公共租赁房的申请资格。 3、所需材料:申请人身份证、三房审核备案通知单。 4、优先配租对象:其中符合廉租、经适、限价三房申请条件及家庭中有60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属重点工程拆迁的可优先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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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k
4楼-- · 2021-06-17 01:19
公租房申请条件变化及要求您可以通过网络查询或致电相关部门可能了解到的信息更全面,更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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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叨君
5楼-- · 2021-06-17 08:37
2017年装修'>北京市保障房最新申请指南(申请条件+流程) 申请条件: 1、“三房”轮候家庭 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无须再次申请,只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日期起算。 2、其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 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与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同一户籍的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 3、外省市来京家庭 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4、产业园区 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房”轮候家庭,可持备案通知书到原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登记申请轮候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日期起算。 其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家庭向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办理部门: 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公示;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公示和认定;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所需资料: 1 按要求填写的《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一式两份); 2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 3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印在同一纸张上,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 4 外省市在京工作人员提供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同期暂住证明; 5 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6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包括申请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地址、户口迁入本地原地址及他处住房等; 7 夫妇双方一方户口不在申请所在地的,需提供其户口所在地的住房证明; 8 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收入证明,离退休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离退休费的有关凭证,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 9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存人社会保险缴纳信息凭证,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帐单》或《参保职工四险缴费情况表》等; 10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供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信息》,或受托银行经办网点为缴存人打印并加盖“住房公积金结息对账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书》、《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明细》、“住房公积金对帐簿”; 11 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包括完税证、缴款书、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12 申请人与本市工作单位签订的含申请时点的劳动(聘用)合同、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公务员录用证明; 13 本市工作单位提供的加盖公章的就业单位资料复印件; 14 原住房已经拆迁的,需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15 申请家庭成员有重残人员的,需提供本市区(县)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16 申请家庭成员中有患大病的,需提供本市区(县)级医疗机构出具的大病诊断证明; 17 劳模家庭需提供市总工会出具的省部级劳动模范证明; 18 成年孤儿提供本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成年孤儿安置证明; 19 申请廉租补贴资格的家庭,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低收入证明,无民政部门核发的相关证明的,由低收入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收入证明。 20 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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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 clock
6楼-- · 2021-06-17 07:20
申请条件: 1、“三房”轮候家庭 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无须再次申请,只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日期起算。 2、其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 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与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同一户籍的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 3、外省市来京家庭 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4、产业园区 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房”轮候家庭,可持备案通知书到原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登记申请轮候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日期起算。 其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家庭向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办理部门: 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公示;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公示和认定;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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