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告知2017广州的限购政策有哪些?

2020-01-07 18:50发布

8条回答
武松
1楼 · 2020-01-16 17:08.采纳回答
在广州,只有增城、从化是不限购的。其他包括天河、海珠、黄埔、白云、番禺、荔湾、萝岗、越秀、南沙、花都等十区都是限购的。广州本地户口可以拥有两套物业,外地户口只能购买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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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192800
2楼-- · 2020-01-16 21:00
广东省广州市政府网站17日晚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继续执行限购2套住房,广州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限购政策】 10月4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规定严格执行既有的住房限购政策,即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并严格执行现有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即对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家庭和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执行较低首付款比例30%的规定;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较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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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尔区最帅
3楼-- · 2020-01-16 17:50
(一)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继续执行限购2套住房不变。   增加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只能购买1套住房的要求。“成年单身人士”是指年满18周岁的单身或离异人士。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由“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调整为“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限购1套住房。   (三)从化、增城区   按现行政策不纳入限购范围。   (四)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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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斯托芬
4楼-- · 2020-01-17 01:15
一、在广州十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二、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三、符合广州有关高层次人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且在广州市无自有住房的,可购1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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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狗爱上白猫
5楼-- · 2020-01-17 00:04
装修'>广州市户口可以购买两套,首套首期付3成,二套要付6成 外地户口只可以收买一套,还要看你在其他地方有没有买过房子。(如果你再广州市以外买过但没有贷过款的话可以去办一个“无购房证明”;但如果你是贷款在广州以外的地方买过房,就要当你是二次购房就要首期6成。当然如果这次你在广州购房是一次性付款就可以当首次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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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叫童心
6楼-- · 2020-01-16 16:51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50号)自2017年3月18日起执行,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住房限购政策新旧对照   (一)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继续执行限购2套住房不变。   增加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只能购买1套住房的要求。“成年单身人士”是指年满18周岁的单身或离异人士。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由“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调整为“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限购1套住房。   (三)从化、增城区   按现行政策不纳入限购范围。   (四)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   按照《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建房〔2015〕122号)执行。   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新旧对照   (一)在本市无住房   同时无住房贷款记录的,最低首付款比例30%不变。   同时存在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4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70%。   (二)在本市有1套住房   同时无住房贷款记录的或住房贷款已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5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70%。   同时存在住房贷款未还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70%不变。   “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   三、关于“首付贷”问题   严厉打击“首付贷”等违规行为,商业银行、小额贷款机构、互联网金融机构、信托公司等各类金融业务经营者,不得对购房首付款发放贷款或以各种形式变相发放贷款。   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提供融资或者协助购房人办理各种形式的贷款、融资用于购房首付款。   四、关于市场监管   个人提供虚假资料骗购住房的,不予办理网签或房地产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中介机构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将依法给予“暂停使用网签系统”、“取消房地产开发资质”、“责令停业整顿”以及市场禁入等处罚。   五、关于执行时点   3月17日及之前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   3月17日及之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2017年3月18日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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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na
7楼-- · 2020-01-16 18:30
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执行限购2套住房不变。 广州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只能购买1套住房 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可以限购1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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