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个人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2022-06-04 11:36发布

3条回答
加湖
1楼 · 2022-06-12 23:25.采纳回答
宜昌市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1.借款人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2.借款人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3.借款人与住房出售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所购房屋性质为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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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鸟
2楼-- · 2022-06-12 19:43
条件如下: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达到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额度; 3、购买自住普通住房且能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4、已付首期房款额占所购住房总价的比例不低于30℅(含30%,下同),低收入家庭购买自住性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5、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装修'>宜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规定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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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鸣
3楼-- · 2022-06-12 18:30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建立住房公积金制两年以上,并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 2、购买住房的,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自建住房的,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自住房的,须有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公有住房置换的,借款人须有与置换企业签订的《住房调剂协议书》。 3、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或自建住房的,须将房价30%以上自筹资金存入贷款银行;大修自有住房的,须将修房费用50%以上的自筹资金存入贷款银行;购买私产住房的,须将房屋评估价值30%以上自筹资金存入贷款银行;公房置换的(不购买公有住房产权的),须将置换企业评定的公有住房置换补偿费50%以上自筹资金存入银行,购买公有住房产权的,须将置换企业评定的公有住房置换补偿费和公房出售价格总额50%以上自筹资金存入贷款银行。 4、同意用自有、共有、第三方自然人的房产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担保;以房产作为贷款抵押的,同意办理抵押房屋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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