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专项监理细则有什么内容?

2022-05-15 12:07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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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维度
1楼 · 2022-05-21 07:57.采纳回答
1、重点专业安全监理检查内容: 2、基坑支护施工监督检查; 3、高空作业施工监督检查; 4、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合格验证、上岗操作、装、运行、拆的安全监督检查; 5、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的监督检查; 6、脚手架施工,拆卸的监督检查; 7、其他特殊施工工序的安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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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监狱长
2楼-- · 2022-05-21 04:06
折叠编制程序 (1)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安全监理规划的总要求,确定专业监理的建立标准,分阶段编写,但必须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用以指导专业建立的操作。 (2)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是专门针对工程中一个具体的专业制定的,专业性强,编制的深度要求高,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机构中该专业的监理人员编制,并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3)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折叠编制依据 (1)已批准的安全监理规划 (2)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规范,规程,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3)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折叠主要内容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环境状况。 (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流程和监理人员安排与分工 (3)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4)针对性的安全监理检查,控制点 (5)相关过程的检查记录(表)和资料目录。 1、审查基坑围护施工承包单位的资质及现场施工和技术负责人的资格,对进场施工设备及机具进行检查。 2、审查施工单位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特别是对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记录的检查。 3、 配合机械作业的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之外工作。如果必须在回转半径之内工作时,须在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后方可开始。机上机下人员应随时联系,确保安全 4、基坑开挖时,应有防护措施,防止人员及工具杂物等坠入。重型机具及车辆不准在基坑附近停置。 5、采取明排水施工时,应保证基坑边坡的稳定和地基不被扰动。 6、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底面高程,且挖方深度在5m以内边坡不加支撑时,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规范规定。 7、基坑支撑的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支撑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支撑部件的型号、尺寸、支撑点的布置、板桩的入土深度、锚杆的长度和直径等应经过计算确定。 2)不妨碍基坑开挖及构筑物的施工。 3)支拆方便 8、雨期施工时基坑开挖必须采取防止坑外雨水流入基坑的措施,坑内雨水应及时排出。 9、雨期施工当基坑边坡不稳定时,其坡度应适当放缓,对软土边坡应采取保护措施。 10、支撑必须牢固安全。 1、进行基坑施工时,需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熟悉水文地质勘察资料,检查基坑施工专项施工方案。注意检查基坑施工在开挖过程中技术安全措施。 2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的情况,必要时协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搬迁处理。 3场地整平,清除地上和地下3.5m以内的障碍物。 2、挖土过程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3、在开挖基坑时,要求施工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取得联系,必须设置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壤结构。 4、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坍塌可能时,及时要求施工人员立即离开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5、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小于2~3m ,堆土应在1m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m。 6、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上行走和站立。 7、开挖时应在地面的适当的地方设置沉降及位移观测点,进行必要而完备的监测,发现情况,立即进行处理。 8、 开挖时要做到随挖随撑,严禁开挖至两根以上支撑空间后再进行支护。 9、当支撑妨碍基坑开挖时,挖掘机械的操作要慎重,必须严格按照指挥人员的指挥进行操作。 10、 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及安全装置的可靠性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11、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12、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破坏和拉损支撑。 13、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基础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在与挖空基坑2m以内,挖土机不能行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塌方翻车。 14、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地面堆载超荷而引起土体位移、围护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15、开挖土方必须要有挖土令,要求实施深基坑开挖施工动态过程控制。 16、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平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17、配合机械进行清坡、清底的施工人员,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18、清坡、清底的施工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做好清底,不得超挖。如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应严格按照设计人员设计处理,以免影响底板质量。 19、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一侧工作。 20、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m高护栏,并在护栏上悬挂安全警示标志,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扶梯。 21、施工场内道路必须硬化,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引导。 22、车辆进出工地必须对车轮进行冲洗,以免工地泥浆带出工地污染城市道路。主体结构施工 折叠 高处作业 1、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方案,其内容应包括:对施工人员上下通道的搭设技术,如搭设宽度、跳板铺设、扶手栏杆的高度、通道与地面的夹角、转弯处的小平台面积等都有具体要求。 2、检查施工单位对高处作业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记录。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逐级进行技术和安全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3、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位置进行的作业,必须使用脚手架、吊架、梯子、脚手板、防护围栏、挡脚板和安全带等。 4、凡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应作体格检查,合格者才能上岗。 5、高空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不得进行上下产体交叉作业,确有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需要时,中间必须设置隔离设施。 6、雨雪天应采取防滑措施,当风速在10.8m/s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象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和吊装作业。 7、因施工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安全技术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8、检查高空作业所有临边及洞口防护设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高空作业的临边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其栏杆高度不低于1200mm,上下杆空间不得大于600mm,下部须设置高18mm的踢脚板。 9、夜间进行高处作业,必须有足够照明,楼梯、空洞等处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置红灯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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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聊看看
3楼-- · 2022-05-21 07:59
土方开挖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核主要有如下方面:1、降排水及避免基坑漏水、渗水措施;2、根据设计确定边坡放坡坡度及控制(预防)坍塌的安全措施;3、临边防护及坑边荷载要求;4、上下通道的设置;5、施工运输道路的布置;6、机械化联合作业时的安全措施;7、土方开挖变形监测措施;8、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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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悦
4楼-- · 2022-05-21 04:17
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1、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或安全监理方案,并签署意见,报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监理规划或安全监理方案应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并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2)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3)安全监理范围和内容; (4)安全监理岗位设置、人员分工和职责; (5) 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及措施; (6)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7)拟编制的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览表。 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人员应当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做到详细、具体,且有可操作性。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1)编制依据(包括①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间、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②已批准的安全监理方案;③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论证意见); (2)工程的概况、特点和施工现场环境状况; (3) 安全监理控制要点、检查方法、频率和措施; (4) 监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及分工; (5)检查记录表。 3、项目监理机构应注重安全监理交底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将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全部内容向相关监理人员进行交底。,项目监理机构应将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有关安全监理的内容、程序、方法、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及有关事宜向施工单位进行交底;项目监理机构宜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和有关事宜告知建设单位。 4、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并签署审查意见。施工过程中如有变化,应要求施工单位重新报审。如审查不符合要求,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项目监理机构不得签发开工令。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 5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审查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并签署审查意见。施工过程中如有变化,应要求施工单位重新报审。如审查不符合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应不予通过,并不得签发开工令。 6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审查,并做好审查记录。施工报审表中涉及的文件资料应有具体附件。施工过程中如有变化,应要求施工单位重新报审。项目监理机构要审查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审查不符合要求时应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且项目监理机构不予通过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审查,并不得签发开工令。 7、督促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8、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1)主要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4)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5)机械设备(包括租赁设备)管理制度; 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7)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8)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9)各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设置与配备要求应符合“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要求。 (3)审查施工单位(包括分包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1)审查的主要内容: 1) 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 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审查的主要方法: 1)程序性审查: 2)符合性审查: 3)针对性审查: 2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1、安全监理人员应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按照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并做好检查记录。 2、安全监理人员应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并做好巡视检查记录。 3、 安全监理人员应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检测检验和验收许可手续,并做好核查记录。凡影响施工安全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未将相关资料报安全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核查的或核查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4、安全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应对照安全防护措施费用计划检查其使用情况,做好检查记录。 5、安全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交底、教育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做好抽查和检查记录。 6、安全监理人员巡视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必要时抽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人证相符情况,做好巡视检查记录。 7、施工阶段安全监理过程中,安全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和施工安全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及定期和专项安全生产检查。 8、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安全监理过程中应及时、合理、充分地使用安全监理基本手段: (1)告知 1)项目监理机构宜以监理工作联系单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责任以及相关事宜; 2)项目监理机构宜以监理工作联系单形式告知施工单位安全监理工作要求、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提示和建议以及相关事宜。 (2)通知 1)项目监理机构在安全监理过程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或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未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安全监理人员或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指令限期整改。 2)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发送施工单位并报送建设单位; 3)安全隐患整改消除后,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回复单,安全监理人员检查验证整改结果后签署复查意见。 (3 )停工 1)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严重的、以及施工现场发生重大险情或安全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立即签发工程暂停令,并按实际情况指令局部停工或全面停工。 2)工程暂停令发送施工单位并报送建设单位。 3)导致停工的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消除后,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复工报审表,安全监理人员应检查验证整改结果,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复工审查意见。 (4) 报告 项目监理机构针对安全隐患发出书面整改通知或停工令后,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如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9、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的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审阅监理日志并签署意见。 10、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或在定期召开的工地例会上,分析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现状,检查上次例会确定的整改事项落实情况,针对薄弱环节研究安全防范和预控措施,并提出整改要求,指定专人编发会议纪要并督促整改。第一次工地会议上规划中有关安全监理内容)。 11、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月报中对当月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出评述,或单独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月报表报送建设单位。 12、工程竣工后,监理工作总结中应包含对工程项目安全监理的措施、实施效果、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以及安全监理工作的总体评价等内容。 3安全监理资料管理 1、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安全监理资料台账。 2、总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 3、安全监理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分类有序、真实完整、妥善保管。 4、项目监理机构应配合有关部门检查和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提供安全监理资料。 5、工程竣工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将监理过程中有关安全监理的技术文件、检查记录、验收记录、安全监理规划及细则、安全例会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资料进行立卷归档并移交建设单位。 6、安全监理资料档案的验收、移交和管理应按委托监理合同或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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昧火
5楼-- · 2022-05-21 06:44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依据 三、监理工作范围及工作目标 四、监理工作内容 1、准备阶段 2、施工阶段 五、监理工作流程 六、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 1、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审查施工单位的专项方案; 3、审核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4、核查特种设备的验收手续; 5、安全检查 七、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监理工作方法(手段) 2、监理工作措施 八、安全质量隐患及事故的处理程序 1、安全质量隐患的处理程序 2、安全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 九、监理工作制度 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2、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3、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4、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制度; 5、工程材料,半成品质量检验制度; 6、安全物资查验制度; 7、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8、工程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9、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10、监理报告制度; 11、监理日记和会议制度。 12、监理组织工作会议制度; 13、对外行文审批制度; 14、安全监理工作日志制度; 15、安全监理月报制度; 16、技术、经济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 十、监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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