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是什么?

2021-06-13 06:19发布

1条回答
倩Lucia
2楼-- · 2021-06-22 05:04
一是提高标准。新建住宅小区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配建标准是:以2000户为一个标准社区,应配建一处社区综合办公服务用房,设置在小区内中心或交通便利区域,面积按照每户不低于0.5平方米核算。根据服务需要进行合理规划布局,包括社区居委会(工作站)办公用房、社区文体活动(站)室、社区服务点、社区警务室。社区办公服务用房产权属于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使用权属于社区居委会(工作站)。 二是严格审批。区民政部门负责会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的建设标准,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区规划部门负责对新建住宅小区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的面积、位置等内容提出规划要求,并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批,未按要求配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或达不到配建标准要求的,不予批准规划设计方案,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审核办理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用地手续;区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审批住宅小区项目建设方案及配套设施建设的落实。 三是加强监管。对分期建设的住宅项目,要将社区办公服务用房与第一批入住住宅同步建设,以满足居民入住前居委会提前进驻的需要;零星开发建设的小区,不能配套建设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或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未能达到配建标准的,建设单位应按面积标准和市场评估价折算缴纳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经费,由社区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用于建设或购买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已完成开发建设,但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尚未配建的社区,应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尽快配建到位。 四是落实验收。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成后,区建设、规划、民政部门及社区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共同参加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由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进行接收;未按规划要求建设和交付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建设管理部门不得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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