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2021-08-05 08:57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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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仙儿它爹
2楼-- · 2021-08-07 10:46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房屋类: 1、购买自住住房的 2、建造自住住房的 3、翻建自住住房的 4、大修自住住房的 2)非房屋类: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范围:劳动鉴定部门1-6级伤残证明、残联发放的《残疾证》载明一级残疾或二级残疾。 四、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偿还拥有自主产权的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0%的; 七、职工户口迁出本地的、农业户口职工、非本地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进入中心托管账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九、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 十、职工本人、配偶及无生活来源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疾病范围:慢性肾衰竭 (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十一、夫妻双方失业且托管后,未重新就业造成生活严重困难,子女就读高中以上学校的。( 爱欧尼亚荒原) 有什么 装修'>吉林 住房公积金 提取 条件 2.(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自住住房,月房租支出占家庭工资收入比例25%以上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六)因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入校学习、被判刑、出境定居、工作调动、单位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职工患有重大疾病,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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