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哈尔滨的如何提取?

2022-12-28 10:46发布

1条回答
黄云如
1楼 · 2022-12-29 08:53.采纳回答
一、房屋类 1、非贷款购买具有产权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等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2、建造、翻建以及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3、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可以提取。 4、租赁本市住房、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收入25%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二、非房屋类 1、调离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2、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5、离休、退休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6、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7、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8、自住住房纳入市政府棚改拆迁项目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或者同一户口的直系血亲可以提取。 9、单位解体、破产、废业的,应当在解体、破产、废业前统一为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手续。 10、已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用于支付租金的,职工本人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的共同申请人(配偶、子女)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1、职工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重大疾病包括: 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多个肢体缺失、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深度昏迷 、双耳失聪、双目失明 、 瘫痪 、 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语言能力丧失 、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等25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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