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何能取住房公积金

2020-03-25 17:29发布

2条回答
葱葱葱葱头儿
2楼-- · 2020-03-30 02:42
1、携带提取材料,前往装修'>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购买自住住房贷款的”和“建造自住住房贷款的” 的,经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前台扫描录入系统并成功办理提取业务。 3、在管理部门申请签定《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自动划转提取委托协议书》,签约时,本人须到场。 4、成功签约后,提取信息不发生变化的,按约定每一周年进行自动转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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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ghtmare梦魇
3楼-- · 2020-03-30 04:26
如果你是购房取公积金的话,你要先去公积金中心要一张“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各地的名字可能不同,但就是这种表),然后可以顺便咨询下公积金中心的人。带着申请表到你单位财务科,盖上财务专章。到银行办张银行卡,如果你有就不用办了。然后拿着你所有的购房资料(比如房证或合同,发票或收据等等)、身份证、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银行卡、公积金卡或折,到银行去就行了。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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