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2021-05-17 11:25发布

省直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提取都有哪些流程呢?

省直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提取都有哪些流程呢?
3条回答
生气的河豚
2楼-- · 2021-05-18 19:51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一)离休、退休的;   (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年后仍未重新就业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出国(境)定居的;   (四)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五)调离本市行政区域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非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   (二)翻建、建造自住住房的,自审批之日起1年内;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自危房鉴定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   (四)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自贷款结清之日起6个月内;   (五)无房户租赁住房用于本人居住且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或者承租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的;   (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可以提取的情形。   符合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条件的,同一套住房可以提取一次;符合前款第(三)、(四)、(五)、(六)项规定条件的,可以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多次提取间隔时间应当在1年以上。   职工符合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条件,但本人或者其配偶有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尚未结清的,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结清时准予提取。   职工符合提取条件,但为住房公积金借款人提供了联合担保的,在借款人未还清贷款前,不能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查看更多
金林
3楼-- · 2021-05-18 20:18
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一)离休、退休的; (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年后仍未重新就业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出国(境)定居的; (四)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五)调离本市行政区域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非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 (二)翻建、建造自住住房的,自审批之日起1年内;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自危房鉴定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 (四)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自贷款结清之日起6个月内; (五)无房户租赁住房用于本人居住且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或者承租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的; (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可以提取的情形。 符合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条件的,同一套住房可以提取一次;符合前款第(三)、(四)、(五)、(六)项规定条件的,可以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多次提取间隔时间应当在1年以上。 职工符合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条件,但本人或者其配偶有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尚未结清的,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结清时准予提取。 职工符合提取条件,但为住房公积金借款人提供了联合担保的,在借款人未还清贷款前,不能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查看更多
香墨
4楼-- · 2021-05-19 00:05
您好, 需要如下资料: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收入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 购房款首付的有效凭据; (6)有效的担保证明;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查看更多

一周热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