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有哪些?

2020-09-05 11:46发布

3条回答
腰包
2楼-- · 2020-09-07 22:50
一、办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的条件 1、在工作所在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 2、没有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本息; 3、月租金超过职工本人和配偶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20%; 4、在装修'>成都市区域内依法租住自住住房时间在1年以上。 二、办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需提交的资料 1、经房管局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承租公-有住房租赁协议原件; 2、承租私有住房的,应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承租住房产权证复印件一份,暂时未办理房屋产权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备案表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原件; 5、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本人储-蓄账户); 注:需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配偶身份证原件、配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配偶无联名卡的应提供配偶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配偶方储-蓄账户)、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文件原件。 三、业务办理方式 职工个人办理租房提取业务,采取职工个人到双流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办理 四、提取金额的计算 1、职工因租住自住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职工及其配偶上月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职工申请提取时前十二个月内实际已支付的租金金额。 2、一套住房因房屋租赁行为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最大提取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 3、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需提取各自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金额根据房屋租赁合同附件内的租赁关系和租金分配方案,在最大提取金额中按比例提取。无租金分配方案的,以平均方式核定每个合租职工可提取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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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风之翼
3楼-- · 2020-09-07 21:50
1、对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且有两个人及以上参与贷款的借款家庭,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80万元。 具体调整方法为:首先分别计算每一个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的可贷额度,每个人的基本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补充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然后将所有借款人的基本公积金可贷款额度累加,合计不超过60万元,补充公积金可贷款额度累加,合计不超过20万元。每户家庭购房总贷款额度不超过80万元。 2、只有一个人参与贷款的家庭:仍按现有计算规则,基本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补充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总计不超过40万元。 3、其他已有明确规定的贷款政策和条件不变,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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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流泉
4楼-- · 2020-09-08 02:18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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