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有哪些谁能说说?

2019-02-03 20:39发布

1条回答
六年之后的Inside
1楼 · 2019-02-05 02:39.采纳回答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蓝印户口或居住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3、 未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大不超过65周岁)。 4、 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 5、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6、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其中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需注意的是,职工已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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