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积金领取有哪些条件?

2021-08-23 10:42发布

2条回答
小溪的忠实黑粉
2楼-- · 2021-08-31 17:34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可以提取;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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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小不点
3楼-- · 2021-08-31 11:52
第五条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之内的; (二)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偿还所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住房公积金转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集中封存满2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依照前款第(一)、(五)项规定,在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不足时,其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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