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取公积金的条件有哪些?

2019-08-14 09:24发布

2条回答
假面圣徒
2019-08-21 22:49
你好,一、购房提取 购买本地(包含装修'>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下同)商品房提供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首付款发票;购买本地二手房、非本地商品房或二手房提供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 支取金额为合同签订日期或产权建立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二、建房提取 建设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规划许可证》。 支取金额为《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准日期顺延一年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三、大修住房提取 1、经城建管理部门批准的大修证明(自建私房)或经江阴市物业管理核心认定的房改房、商品房《大修住房费用分摊表》。 2、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 支取金额为大修证明签发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或《大修住房费用分摊表》明确的应由职工个人承担的大修理费用金额。如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低于职工个人大修理费用分摊额,按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 注:职工凭房屋大修管理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再次大修自住住房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提供房屋大修管理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外,还需提供房屋安全鉴定部门根据房屋完损等级出具的建议房屋大修的证明。 四、还贷提取 1、购房贷款合同。 2、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3、银行出具的住房贷款的还款明细(加盖银行业务章)。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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