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开发商收定金后拒签合同怎么办?

2019-09-29 09:44发布

商品房预售开发商收定金后拒签合同怎么办?

商品房预售开发商收定金后拒签合同怎么办?
1条回答
老狗最光阴
2019-10-07 12:47 .采纳回答
作为商品房的出卖人通过认购、定购、预订等方式向原告收取定金,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双方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原告与被告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口头协议,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故双方口头协议无法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告诉求被告继续履行,证据不足,法院不予采信。 被告收受定金后,应当根据自己的开发房屋情况,主动按约定与原告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依约定内容进行履行。由此可看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系被告方原因,被告方应当依法将其收受原告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定金双倍进行返还。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开发商应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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