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读西安限购令细则

2020-04-27 21:20发布

求解读西安限购令细则?请西安限购令现在有没有取消,还是取消细则中的哪一部分?哪位朋友对西安限购令细则政策方面有讲究的,一起来分享一下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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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条回答
卡斯蒂亚
2020-05-05 14:37
条款——   限购一套: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在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禁止购买: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市辖区内向其售房。   解读——   限购的执行时间是2011年2月26日,判定标准将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根据成都限购执行情况分析来看,房管部门极有可能暂时关闭合同备案系统,对新网签合同购买人进行购买资格审核,势必会造成个别已订房客户无法购买的可能性。   购买人审核以家庭为单位,界定原则是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如该家庭拥有成年子女的话,那么每个成年子女也具备再购买一套的资格。这条规定充分考虑到刚性需求,体现人性化。   关于限购区域界定问题,明显严于成都、贵阳等西部省会城市。《通知》明确暂停在市辖区内向其售房。但根据西安市行政区划,全市辖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阎良、临潼、长安9个区及周至、蓝田、户县、高陵4个县。目前对限购区域尚存疑问,须对这一问题继续关注。笔者推断,最终以传统意义上西安界定的可能性及可操作性极大,即限购区域为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6区。   购买人资格审核的问题,《通知》特别提到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购房人购房资格核查机制,加强对购房人资格的审查,确保限购政策落实到位。对不符合资格的购房人,不予办理商品房网签、备案和二手房过户手续;对未严格核实购房人资格,违规售房或代理售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要严肃查处。目前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从全国范围来看尚处建设期,这就对买房人提供虚假信息提供了一定的可操作空间,本次通知强调对此类问题的查处力度,加大买卖双方造假的风险。很大程度上来说“限购令”的影响在于资格审核的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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