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政策是怎样的

2020-08-26 22:42发布

6条回答
胜公子
2020-08-31 09:45
一、定义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二、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第138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第6号); 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048号); 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文); 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 三、征税范围 (一)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这里包括四层含义: 1.转让的土地归国家所有。而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不得自行转让,只有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由国家征用以后变为国家所有才能进行转让,所以集体土地的自行转让是一种违法行为,对于目前违法将集体土地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情况应在有关部门处理、补办土地征用或出让手续变为国家所有之后,再纳入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2.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入不征税; 3.产权发生转移征税,没有转移如房地产出租不征税; 4.不论是单独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或国有土地使用权与房地产产权一并转让,均应征税。 (二)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行为征税。对于转让但是未取得收入的行为,如赠与、继承等不予征税。 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具体情况如下: 1. 出售方式,又分为土地开发后转让、房屋转让、存量房地产转让等形式,征税。 2. 房地产的继承、赠与、出租、抵押、重新评估和房地产的代建行为,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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