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问各位哪些不需要算公摊

2020-03-12 07:31发布

1条回答
孙永龙
2020-03-15 01:18
公用建筑面积的公摊遵循的是“谁使用,谁分摊”的原则。 以下的是不需要算公摊: 1、楼梯间、电梯间等不纳入与之不相通的房屋的分摊范围; 2、按物管有关规定设置的物管用房不纳入公用面积进行分摊; 3、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纳入公摊; 4、为小区服务的文教、卫生、商业等公益事业房屋不纳入公摊; 5、为小区服务的供水、供电等设备房作为物管配套用房不纳入公摊; 6、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纳入公摊; 7、权利人之间根据协议合理划分公用部位的,该部分不纳入公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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