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提取公积金有什么方法?

2020-08-08 22:24发布

2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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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3 21:57 .采纳回答
提取公积金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社会保障的;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9)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的。 职工及其直系亲属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只具有房屋使用权的住房、集体土地上的住房或农村宅基地住房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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