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大连市公积金政策哪位能说说?

2020-08-28 10:30发布

2条回答
laurent
2020-09-01 05:14 .采纳回答
一、贷款首付变动   《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原文:   借款人办理首套房贷款的,自筹资金比例按以下情况区分确定:⑴购买商品房的,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房款总额的30%(即贷款成数不高于70%),但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的,自筹资金比例可降至20%(即贷款成数不高于80%)。   二、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办法》第九条第二款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为:   市本级单人45万元,双人70万元;金州新区、保税区、旅顺口区单人33万元,双人58万元;普湾新区、长兴岛经济区、花园口经济区、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单人28万元,双人47万元。最高可贷30年。   三、公积金账户要求   《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借款人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满180天,并自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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